季度报表自本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上报。通过“河北建设网”(网址http://www.hebjs.gov.cn)———网上办公——建筑业统计调查报表系统——建设部季度统计调查报表。
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报表指标解释说明
劳务企业经营状况指标解释
1、企业总收入:指企业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 劳务收入:企业输出劳动力创下的收入。 2、税金:管理费中税金。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利润总额:指全年实现利润。亏损“一”号。 4、从业人员:在建筑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及在企业中工作的港澳台方人员。 5、管理人员:指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在各职能机构各级建筑施工组织中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人员,包括长期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 6、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建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和本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临时工)。 7、劳动保险: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劳动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财等保险费用。
与其它季报表间关系
1、 建施202表企业全部竣工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建施201表企业全部工程中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建施202表第1列的01=建施202表33) 2、 建施202表从业主直接承接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建施201表从业主直接承包的工程中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建施202表第3列的01=建施201表38) 3、 建筑业企业增加值配平公式,以下配平公式只在本系统中使用: (1)[204表]建筑业企业增加值为:本期折旧+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税金+劳动、待业保险费+本期应付工资总额+本期应付福利费总额;(09+27+37+32+34+41+43) (2)[204表]建筑业增加值为:本期折旧+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税金+劳动、待业保险费+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其中: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其中: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09+27+32+34+37-3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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