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或指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合同、质量、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的有效地监督与管理。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强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使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逐步迈上法制化的轨道。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建设设有两种监理方式:一是根据《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即FIDIC条款实施的监理,主要是国内利用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贷款或引进外资修建的公路项目:二是根据FIDIC条款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办法》以工程实施情况制定的监理办法而实施的监理,这主要是国内筹资的新建、改建项目。
一、为做好施工监理工作,提高施工监理水平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是经工商注册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或资信登记的专职监理企业,依照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承担相应公路的监理业务。我国交通建设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已经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持证上岗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正发挥着核心作用。但由于我国推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起晚,监理队伍中大部分人员还不具备监理资格,使具体监理工作中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监理质量难以得到充分的保证,为培育和发展规范的监理市场,必须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充实监理专业人员,做到各类人员基本配套,以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为主体,各类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并配有一定数量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年轻人。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强化监理人员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自觉性,真正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施工监理队伍,担负起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的职责。
二、保证工程质量,严格监理规范
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理,主要是依据承包商和业主签定的全部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所有分项工程和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监理人员首先必须熟悉有关经济技术法规和合同条款、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结合项目工程情况,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履行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在整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坚持按法规、标准、规范程序办事,在具体工程中坚持依数据说话,文字往来,按规范要求签发、整理各类施工监理签证。对拟进场的设备、检测仪器、原材料、拟生产的混合料进行检验和审批。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旁站,日常检查和巡视,对承包商的现场组织、资源配备、施工方法和工艺以及检测试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工艺,指令承包商限期改进。在承包商完成某分项工程或部位后按规定程序和检测频率对成品进行检测和验收,质量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不合质量要求的指令其返工或推倒重做。一切用检测和试验数据为蕨,使监理工作具有切实可靠的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
三、注重计划工期,控制工程进度
公路工程项目进度的实施是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期要求安排施工活动的。因此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理也是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是工程费用大,建设周期噬,而工程进度又直接影响业主和承包商的各方利益。所以每个项目工程开工后,都要根据施工合同中工期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的监理实施方案。由于影响施工过程的因素很多,容易造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特别是工程实施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况下,监理人员应有效的协调解决各类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督促承包商及时更新与修正施工进度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当承包商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及时向业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报告,并协助业主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使工程进度目标管理得以顺利实现。
四、履行造价管理职责,合理地控制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监理目标是组织和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收支行为,使他们之间发生的每笔工程费用都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并做到准确合理。工程费用除了反映业主和承包商的直接经济关系外,它的支付还反映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成为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目标实施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制约措施。监理工程师除了控制如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费用的现场计量与支付外,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协商补充项目活动的计量与支付进行严格审核控制,并尽可能地减少各类附加费用。
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延期与索赔、业主和承包商的违约及延误、工程变更、转让与分包、保险、争端与促裁及召开各种工地会议、督促业主及承包商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合同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如处理不当,就可能直接涉及业主和承包商的切身利益,形成商务纠纷。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该独立而公正地对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判断并对其进行客观公平的评价。通过实事求是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性的发挥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确保施工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
为适应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交通部于1992年颁布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并于1995年颁发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使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发生了质的转变,形成了业主、监理、承包商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的新模式,推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发布、执行和相关配套法规的完善实施,使公路建设市场管理逐步得到规范。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将使公路建设质量得到切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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