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实施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通知
作者:|文件级别:一般|内容实际发布时间:2013年3月22日|关键字:
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市场监管,依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要求,我市将建立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系统,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核查结果分正常、重点监管、暂撤回资质、撤回资质四个档次,并在网上向社会动态分布。
为做好上述工作,请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所填要和资质证书、现场实际一致,有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011年度资质未年检的企业按《重点监管》公布。
2012年度检查不达标的企业按《撤回资质》公布。
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