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节能环保工程材料设备的应用水平,限制、淘汰落后的产品和技术,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决定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2010年版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版目录》中包括146种产品。其中,推广使用46种,限制使用31种,淘汰69种。对于推广使用的产品,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要优先选用;对于限制使用的产品,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把关,在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不得选用;对于淘汰的产品,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禁止选用。
二、前五批《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和《河北省公共场所限制使用部分用水器具目录》中的相关产品继续列入《2010年版目录》,执行日期仍按原目录规定日期;新列入《2010年版目录》的限制使用产品,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列入《2010年版目录》的淘汰产品,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停止设计使用,2011年3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停止使用。
三、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前已经设计使用,并将在执行日期后用于建设工程的属于《2010年版目录》中限制使用和淘汰的产品,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
四、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后,对仍违规选用《2010年版目录》中限制或淘汰产品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仍违规向建设工程供应限制或淘汰产品的生产企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河北建设网予以公布。
五、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发有关单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2010年版)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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